近年来,临沭县石门镇强化责任,提高认识,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以及省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,坚持安全发展,抓基层、抓基础、抓队伍、抓法制建设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,使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平稳。
一、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落实责任。各部门、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;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按照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要求,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、班组和职工,采取针对性的检查,确保安全责任层层明确、层层落实,做到人人守土有责。
二、突出工作重点,严格检查督促。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、难点和隐患点,开展认真的安全检查,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严格管理,规范作业。对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认真研究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,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、道路交通、公众聚集场所、重大建筑工程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部位、重点设施、重点人群的跟踪检查,强化日常的安全监控。
三、深化安全整治,全面消除隐患。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,加大隐患整治力度。特别是确保安全生产投入,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、设备等,要舍得投入,保证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。对工作不力、措施不严、整改不实的企业和单位紧盯不放松,直至隐患整治到位。
四、加强各级值班,提高应急能力。各单位加强值班,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,对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保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有效运转,特别是保持应急值班、应急指挥、应急通信、应急队伍、应急设备、应急物资等的临战状态,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故,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,使其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。 |